一方面要从产妇的身体条件和检查结果考虑,另一方面要从胎儿的状况来考虑,如果产妇或者胎儿有下面等原因,就应该着重考虑用剖腹产分娩了。
1、妊娠晚期已经存在的难产因素,如头盆不称、骨盆狭窄或畸形、阴道疤痕狭窄或盆腔肿瘤、先兆子痫、严重心脏病、前次妊娠剖腹产、高龄初产及合并其他因素,如不孕症史、慢性高血压,以及胎儿体重在4000克以上的巨大儿等。
2、临产后出血意外需行急症剖腹产,如宫缩无力、头盆不称,或因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而产前出血及试产失败等。
3、胎位不正,如横位、面先露、初产臀位、胎儿过大或足先露等。如果在临产中发生持续性枕后位等情况,一经发现或处理无效,也应做急症剖腹产。
4、出现胎心变化、羊水被胎粪污染,或发生严重的胎盘功能减退造成胎儿缺氧。
5、切盼胎儿,如以往有不良分娩史,或多年不孕者,此次胎儿特别珍贵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