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孕妇的骨盆明显狭小或畸形; 2、阴道、软产道、盆腔、宫颈出现特殊病变或畸形; 3、胎位有异常,如横位、臀位; 4、产前出血; 5、子宫有疤痕; 6、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严重; 7、先兆子宫破裂; 8、做过生殖器修补; 9、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,同时诊断出妊娠合并症者; 10、胎儿体重超过4千克,或出现宫内缺氧、脐带脱垂等; 11、前置胎盘。
吉林市凤凰妇产医院全打造江城人民放心的医院.在这里看病不是难事 [详细]
医院简介 | 版权声明 | 联系我们 | 人才招聘 | 网站地图
地址:吉林省吉林市解放东路76号,与东昌街交汇处(市图书馆斜对面)医疗服务监督电话 0432-65127777 咨询电话:0432-65127777 邮编:132001
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-2015 声明:网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吉ICP备090018888号 吉卫互联网备58号 吉林市凤凰妇产医 院 Email:fhfcyy@163.com